中国企业体育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提交2017年7月26日中国企业体育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企业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经费的使用,使协会的各项经济活动依据法律法规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财务工作职责。
(一)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编制协会年度收支计划,报主席办公会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四)根据协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年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秘书长、主席,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做好日常经费报销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并配合财税机关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七)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和固定资产等资料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 协会经费使用和管理。
(一)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财务人员按照上级要求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报主席办公会审定。
(二)各项收支按照预算执行。每年的经费收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三)财务报销填写支出凭单,须提供领导批文和合法凭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16号),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按协会经费使用批准权限报秘书长或主席审批。
(四)低于5000元(含)的经费支出由主席审批,超过5000元不足10000元(含)的经费支出由秘书长和主席审批,超过10000元的经费支出由驻会主席办公会审批。
(五)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接受财务审计。
(六)因公借款由秘书长签字批准。
第四条 协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协会职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协会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协会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为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2000元(含)以上的办公设备等物品。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三)协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并登记存档,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物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办公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五)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每半年进行盘点清查,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清查表,掌握使用情况避免呆账、乱账的现象发生。
(六)固定资产老化无法使用,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做报废处理,财务部门依据使用部门提出的申请,报请主席办公会批准后,进行报废和更新处理。
第六条 差旅费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职员年休假,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未能休假的,按国家有关政策发给假期工资。
第八条 协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不与指导单位或合作公司混管
第九条 本制度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由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