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企业体育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8年11月30日,中国企业体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暨年度工作会议在广东惠州召开。通过投票表决,大会同意《中国企业体育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予以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中国企业体育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企业体育协会
2018年12月5日
中国企业体育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企业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发挥会员桥梁作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协会工作全面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企业体育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制。
第三条 会员应当遵章守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第四条 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员的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会员发展
第五条 拥护协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开展职工体育的单位、组织或者从事体育产业经营活动的企业、组织;
(三)能够承接、承担和完成协会指定的工作;
(四)在业届有一定影响力。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或组织情况介绍。
(三)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协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协会活动并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协会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推动所辖范围职工体育活动开展;
(七)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员服务
第九条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规定及协会章程,协会向会员收取会费,主要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十条 会员单位按时缴纳会费,享有相应权利,享受相应服务。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服务:
(一)免费获得协会《会刊》;
(二)免费获得协会编辑的法规汇编、论文集、调研报告等资料;
(三)免费获得协会自媒体平台传递的行业资讯;
(四)免费查询会员基本信息;
(五)免费在协会自媒体平台宣传和报道本单位动态;
(六)获得参与协会举办的行业表彰活动的资格;
(七)优先获得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交流活动的资格,享受会议费用优惠;
(八)优先获得协会组织的赛事、培训资格,享受赛事服务费、培训费优惠;
(九)优先获得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冠名权。
第十二条 对为职工体育发展做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的会员及其从业人员,协会可视情形给予书面表扬、公开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十三条 建立会员联系人制度,会员应指定相对稳定的专人担任联系人,具体负责与协会的日常联系。
第十四条 建立会员档案库,对会员进行分类管理。会员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协会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协会章程和本办法的行为,经理事会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十六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不按规定缴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协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七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八条 协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第十九条 会员证书由协会统一印制和颁发。会员证书损坏或丢失,应书面向协会说明情况并申请补发。
第五章 会费缴纳
第二十条 协会财务人员负责会员会费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会员年度会费标准:
(一)会员单位:5000元/年;
(二)理事单位:8000元/年;
(三)副主席单位:100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会费缴纳办法:
(一)新会员应于批准入会之日缴纳本年度会费;
(二)已入会会员应于每年12月底前缴纳下一年度会费;
(三)会费以转账、支票方式缴入协会财务人员管理;
(四)会费收取后由协会出具专用收据。
第二十三条 会费使用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会费主要用于:
(一)为会员提供各项服务、组织会员培训等开支;
(二)协会办公经费开支;
(三)举办各种活动的补贴性开支;
(四)会员代表大会、年度工作会、理事会等会议开支;
(五)出版内部刊物、印刷文件、建立网站等开支;
(六)会员和商务活动接待开支;
(七)协会宣传推广活动及公益性事业开支;
(八)其他符合规定的支出。
第二十四条 按规定时间缴纳年度会费的会员享有一年期的会员资格,会员资格自会费缴纳之日起,至翌年满一年为止。
第二十五条 会员退会或被除名时,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资助和捐赠。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鼓励会员对协会进行捐赠或资助。对捐助数额较大的单位,可授予一定荣誉。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8年12月10日起施行。《中国企业体育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7月26日中国企业体育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