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体育局多措并举保障安全生产
今年以来,云南省体育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行动,认真排查,多措并举保障全省体育领域安全生产,真正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到实处,切实推动体育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体育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5月,云南省体育局积极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不断增强全省体育系统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等方面作出部署。
为更好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月”活动,云南省体育局切合实际梳理了云南体育系统疫情防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重大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等10个方面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逐条研判对策建议,对重点部门、重要场所、安全保卫、值班值守、运动队、餐饮住宿、水、电、火等方面开展了自检自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治,并将自检自查行为形成常态化机制常抓不懈。
今年以来,云南省体育局还持续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管和行政许可工作,对全省197家高危经营场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第三方公司出具检测报告166份,29家正在整改,两家不再对外经营。对全省高危经营场所开展深入摸底,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针对4个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特点,采取冬季滑雪、夏季游潜、攀岩四季全覆盖的方式常态化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除此之外,云南省体育局严格按云南省政府部署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建督查组分别于5月和6月赴保山市、怒江州抽查14个乡镇(街道)、13个具体点位,共计发现4个方面38个具体问题隐患,随后督查组指出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意见,督促属地政府做好整改。同时,全面启动云南体育系统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编制实施方案,督促落实全省各体育场馆、行业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转自9月8日《中国体育报》02版,作者:许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