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
2022-12-30 来源:青海省体育局
11月28日至29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西宁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等法规(草案)。
会议听取关于《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分组审议了《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修改稿)》。
会议认为,《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坚持人民至上、健康至上,从总则、健身活动、健身设施、健身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省全民健身健康稳定发展作了系统规范,体现了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健康青海重大决策部署,有青海特色,有针对性操作性,对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将起到支撑作用,进一步助力高原体育强省、体育强国建设。
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是我省第一部系统性的体育法规,与全国人大新修订的《体育法》、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我省出台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共同构成上下衔接、较为完整的全民健身政策法规体系。下一步,省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地政府、体育社团组织将积极做好《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的学习宣传,认真抓好法规的贯彻执行,增强全民健身意识、体育法治观念,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推动法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