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推进全民健身创新发展——《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发布
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4月23日面向社会发布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去哪儿健身”“怎么健身”和全民健身活动“谁来组织”“如何保障”等急难愁盼问题,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推动嘉兴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的制定既是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现实需要,又是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更是破解全民健身工作难题的有力举措。近年来,嘉兴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过程中,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创新推出智慧体育村(社区)建设,打造“社区运动家”品牌,运用数字化手段向公众提供健身设施查询、健身指导等智慧化服务。通过《条例》将实践中的好措施、好做法固定下来,完善全民健身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有利于引领、推动和保障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在全民健身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的基础上,嘉兴正面临着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和水平的迫切需求。比如有效服务供给还不够精准,公立机构健身设施开放还不到位,公共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场地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不够及时,管理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等实际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形成破解难点堵点的长效机制。
本次立法过程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法有所应,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多、争论最激烈的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比如针对“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这个焦点问题,二审时增加了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内容,并对新建学校体育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已建成学校体育设施的改造作了规定。《条例》共二十七条,主要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明确管理主体,厘清工作职责,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水平;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建设布局,强化场地设施供给;机关单位带头,创造条件开放,有效提升设施利用率;注重数字赋能,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健康、旅游等深度融合,持续促进服务均等化。
嘉兴市体育局局长王蕾表示,结合《条例》的颁布施行,嘉兴体育战线要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着力破解难题,促进全民健身设施共建共享,落实“管理人”制度,细化工作清单,促进现有体育场馆和健身场地管理规范、服务到位,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要统筹开展全民健身法治引领、健身设施增量提优、场馆开放提质增效、100个“社区运动家”提升、数字化改革攻坚、数字运动健康创新创业、基层体育委员联动共创及全民健身共享亚运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拓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展现全民健身在城市高质量发展中的健康底色与蓬勃活力。(转自4月24日《中国体育报》02版,作者:葛会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