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公布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第一批典型案例名单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了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第一批典型案例名单,共33家单位上榜。其中,体育中心类型的单位12家,体育场类型的4家,体育馆类型的8家,游泳馆类型的3家,文体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综合体等其他类型的共6家。
公共体育场馆是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健身活动的重要场所,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保障作用。为进一步破解公共体育场馆特别是大型场馆开放使用难题,推动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2021年至2022年,体育总局在江苏、浙江、湖北、辽宁、广西、宁夏组织开展了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带动各地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中推出一批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33个典型案例就是其中的代表,其中6个试点的典型案例为14个。
发现并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典型经验做法,引领带动公共体育场馆提升开放服务水平,是贯彻落实《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推动破解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的重要举措。
为把好的典型案例遴选出来,2022年1月,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体育部门遴选推荐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典型案例。各地体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程序推荐,体育总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公示后,确定了33个典型场馆名单。这些场馆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体育场馆,在运营管理机制创新、硬件设施完善、开放服务提升、运营品牌能力塑造四个方面形成了好经验好做法。
下一步,体育总局将适时启动第二批场馆开放使用典型案例遴选工作,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用典型引路,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进一步提升开放服务水平,助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第一批典型案例名单
一、体育中心
1.上海市宝山体育中心
2.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
3.江苏省江阴市体育中心
4.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
5.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6.山东省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7.湖南省长沙贺龙体育中心
8.重庆市渝北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中心)
9.青海省青海体育中心
10.宁夏亲水体育中心
11.宁波市体育发展中心
12.深圳湾体育中心
二、体育场
13.吉林省延吉市人民体育场
14.湖北省荆门市生态运动公园体育场
15.海南省海口五源河体育场
16.宁夏贺兰山体育场
三、体育馆
17.北京市地坛体育馆
18.辽宁省本溪市体育馆
19.安徽省淮北市体育馆
20.河南省洛阳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21.湖北省洪山体育馆
22.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
23.广西贺州体育馆
24.陕西省咸阳市体育馆
四、游泳馆
25.天津市奥林匹克中心游泳跳水馆
26.黑龙江省大庆市游泳馆
27.西藏自治区游泳馆
五、其他类型
28.辽宁省沈阳“和平杯”世界足球公园
29.江苏省镇江市体育会展中心综合训练馆
30.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体中心
31.江西省南昌市八一体育综合体
32.四川省泸州市体育生态园全民健身中心(综合体)
33.云南省曲靖市文化体育公园(综合体)(转自5月8日《中国体育报》02版,作者:林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