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体育改革强音 开创体教融合新局——访浙江省体育局局长郑瑶

2020-10-27 来源:中国体育报

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多年来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诸多针对性措施。浙江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郑瑶认为,体教融合不是部门工作和领域资源简单的叠加,而是通过改革破除部门资源流通壁垒,实现“1+1>2”的重要举措。

 

创新模式遍地开花

 

近年来,浙江积极推动体教融合改革,努力提高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增强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和综合素质,取得了青少年体育教育的有益成效。在谈到浙江在体教融合中的特色做法时,郑瑶说,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方面,“学校+俱乐部”“学校+体校”“社会力量+体教合一”的创新模式在浙江遍地开花。通过体育协会、俱乐部派驻专业教练,学校普及至少一个特色体育项目;通过发挥体校专业优势,与学校合办专业性较强的特色体育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教体合一”,民办学校办竞技体育渐入佳境。在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方面,联合省教育厅共同举办浙江省阳光运动会,向全社会公开竞招年度系列青少年体育赛事承办方,探索从部门办体育赛事向社会办体育赛事转变,青少年赛事社会化运作迈出实质性步伐。在培育体育特色学校和深化体校改革方面,浙江体教两家加强制度建设,先后联合出台《浙江省体育特色学校认定办法》《浙江省体传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浙江省县级体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体教融合”的基层实践,为体育特色学校和新型体校建设提供了较好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深化改革解决难题

 

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如何进一步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建设?郑瑶认为,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转变思想认识,真正认识到青少年体育的重要性,变被动应对为主动作为;二是要完善配套机制,真正在政策层面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要规划赛事体系,真正形成良好的竞赛机制和体系,分析并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探索校园竞赛体系,激励学生参加竞赛活动。

 

对于体校改革,关键是要以新型体校建设为切入点,畅通体校学生的升学通道。加强体校与学校的合作,选派教练员进学校训练或体校学生安排在周边学校就学,下午进行课后集中训练。将新型县级体校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部门考核体系,并对新建体校给予一定经费补助,以此推动各县(市、区)加强体校建设和发展工作。同时,切实提升体校学生的文化水平,明确参加省运会和年度最高水平的省级青少年比赛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并且文化考试成绩与参赛资格挂钩。

 

每年各省市都有很多退役运动员,体校、学校和青少年俱乐部也需要专业的体育教师,如何使之形成良性循环?郑瑶认为,一是出台配套政策,确保省队退役运动员可以进入中小学执教的渠道畅通;二是俱乐部进校园,带动青少年体育训练,提高水平;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大力建设体育设施。

 

打破壁垒最为关键

 

为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竞赛环境,浙江省近几年一直在探索新办法、新模式。郑瑶表示,一是继续开展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和户外营地工作;二是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体教融合,建立体育俱乐部,普及体育项目,培养后备人才;三是制定政策保障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大力开展青少年学生体育专项培训和活动;四是加强各项目协会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合作力度,共同开展青少年体育项目培训等。

 

根据《意见》,全国青运会和全国学生运动会将体教两家合并举办。郑瑶表示,浙江将酌情研究实行省运会和省中(小)学生运动会的融合举办,力争现有32个项目的省青少年锦标赛全部由体育、教育两家共同主办。充分论证年度青少年锦标赛和阳光体育比赛、中小学生锦标赛等赛事在项目设置、参赛人员的融合度,打通现有参加省青少年竞技锦标赛、阳光体育比赛和省中小学生运动会不同资格条件的人为壁垒,统一参赛注册资格,共同确定评定运动员等级的赛事目录,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竞赛环境,促进项目发展和竞技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