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审慎、安全、有序开展 2021年第五届中国职工足球联赛的指引与通知

2021-03-02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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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体协、会员单位、赛区赛组织单位:

 

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体育总局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体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恢复体育赛事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各地体育局陆续发布的关于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通知、指导、意见等,为确保2021年第五届中国职工足球联赛审慎、安全、有序地组织实施,特将本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不晚于2021年3月12日,完成赛区赛、行业/地理决赛举办计划,在我会的备案工作。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办赛过程中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做到“三防四早九严格”,强化落实“四方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赛事活动组织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地方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决遵守国家和各地疫情防控部门、疾控部门、体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与特点,科学研判疫情防控风险。在此基础上,审慎、有序地推进赛事开展。

 

(三)坚持“一赛一案”原则。各赛区赛组织单位,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按照“一赛一案”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基本要求

 

(一)坚决不在国家卫健委公布的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举办赛事。原属低风险地区、后续风险级别提升的,或者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提升的,已在进行中的赛事须立即暂停。

 

(二)各赛区赛仅在本地举办。严格遵照目前的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暂不开展跨区域赛事。

 

(三)提前完成赛事备案。各赛区赛组织单位,须不晚于2021年3月12日,将计划开展的赛区赛、行业/地理决赛规划情况,以线上方式,报送我会指定联系人(见文末),在我会进行备案。

 

在赛区赛、行业/地理决赛确认举办的情况下,请组织单位于正式开赛前15至30天,联系我会指定联系人,完成组织实施方案的书面报送工作。

 

后续因特殊原因、导致方案或信息变更的,组织单位应及时与指定联系人联络,并提交更新内容。

 

(四)充分做好赛前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各赛区赛组织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部门、疾控部门、体育部门颁布的各项规定与指导意见,加强对办赛风险形势的研判,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匹配本赛事具体情况的组织方案,精准控制人员规模,做实做细各项联防联控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完善赛事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达到防控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要求。

 

(五)严格落实赛事进行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各赛区赛组织单位须在赛事进行期间,全程确保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选择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场地。

 

2.配备齐备的消毒防护物资。

 

3.及时进行消毒和通风,全程细致扎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4.全面掌握赛事各类相关人员动态的体温、健康、行程、轨迹等信息。

 

5.不接受来自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以任何身份介入赛事。

 

6.简化各类仪式与流程。

 

7.不得提供室内餐食服务。

 

各赛区赛组织单位须以“7×24小时”的状态与我会保持联络,贯彻“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迟报行为。如发生任何涉及疫情的可疑现象,组织单位必须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疾控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体育部门和我会报告,并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必要情况下,须立即暂停或终止赛事举办。

 

(六)尽力空场办赛,杜绝人员聚集。在非必需情况下,各赛区赛组织单位应空场办赛,不接受观众。确实需要的情况下,须严格控制观赛人员数量,且确保观赛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彼此间始终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我会大力提倡各组织单位选用适合的网络直播或录播服务,以远程播出的方式满足观赛需求。在每场比赛开始前、进行中、结束后,组织单位务必杜绝人员聚集。

 

(七)切实强化疫情防控的统筹与协调。各赛区赛组织单位须设立专门的防疫工作组、明确负责人,与本地疫情防控部门、疾控部门密切对接,在其指导下组织赛事,并随时、主动配合上述部门开展各类型疫情防控工作。赛事结束后,组织单位应及时整理本赛事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并报送至我会,总结经验与教训,聚焦查找突出问题、不足与隐患,明确整改完善措施。

 

(八)签署赛事疫情防控责任书。各赛区赛组织单位,须提前与我会签署赛事疫情防控责任书(详见附件一)。各参赛单位(球队)与个人须提前与组织单位签署赛事疫情防控责任书。

 

(九)精准防控,精细管理。我会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及时对上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各赛区赛组织单位应在本文件内容的基础上,制定各自赛事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各个赛事的参与各方,都应一直秉持“安全第一”的根本理念,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实际情况下,各方共同努力,守好“人民群众健康大门”的同时,继续合力打造“中国职工足球联赛”品牌与文化,在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赛事规划

 

2021年中国职工足球联赛,整体规划如下:

 

(一)赛事组成:为使竞赛体系进一步科学化和专业化,在此前开展有关行业/地理决赛试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果的基础上,从2021年起,中国职工足球联赛正式启动竞赛体系升级工作,计划不晚于2023年,使中国职工足球联赛实现从“赛区赛-全国总决赛”两级竞赛体系,到“赛区赛-行业/地理决赛-全国总决赛”三级竞赛体系的转变。

 

(二)赛区赛:是2021年中国职工足球联赛的最基础赛事,在各单位、各城市内开展。由组织单位根据我会提供的宏观标准,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赛区赛分为行业、地理两大类,划分标准与原则保持不变。

 

(三)行业/地理决赛:是2021年中国职工足球联赛的中间层赛事,由赛区赛优胜球队参加,决出全国总决赛的名额归属。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与规定的根本前提下,我会鼓励各行业体协、会员单位、赛区赛组织单位,于2021年酌情积极增设更多的行业/地理决赛。

 

从2021年起,全国总决赛名额的分配机制,将不断向组织开展了赛区赛,以及行业/地理决赛的相关行业与地区倾斜。

 

(四)全国总决赛:是2021年中国职工足球联赛的最高级别赛事。2021年第五届全国总决赛,拟定于10月或11月进行,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1年第五届全国总决赛,拟设16个11人制名额,16个5人制名额。

 

参赛名额,将综合根据赛区赛的实际数量规模(队数、人数、场次数),以及行业/地理决赛的实际开展情况,按照“正比分配”与“择优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配。

 

(五)参赛球队:不同阶段赛事的参赛球队,应为不同行业、地区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足球队。

 

(六)赛事周期:2021年中国职工足球联赛,整体拟定于2021年3月开始,至2021年12月结束。

 

(七)竞赛项目:围绕2021年赛区赛,以及行业/地理决赛,重点推荐开展5人制和11人制。同时,兼容6人制、7人制、8人制、9人制。

 

围绕2021年全国总决赛,继续设置5人制和11人制两个竞赛项目。

 

在赛区赛、行业/地理决赛阶段,参加5至7人制竞赛项目的球队,如获得全国总决赛名额,将对应地参加全国总决赛5人制竞赛项目。在赛区赛、行业/地理决赛阶段,参加8至11人制竞赛项目的球队,如获得全国总决赛名额,将对应地参加全国总决赛11人制竞赛项目。

 

四、计划备案

 

已经开展或计划开展赛区赛,以及行业/地理决赛的组织单位,请不晚于2021年3月12日,以线上方式,将办赛规划报送至我会。

 

五、资料报送

 

各赛区赛,以及行业/地理决赛的组织单位,应按照我会规定,及时报送赛事资料(详见附件二)。

 

我会免费提供线上平台,帮助各赛区赛,以及行业/地理决赛的组织单位,进行赛事报名、信息查询、数据统计等赛事管理工作。

 

六、联系方式

 

行业赛区赛、行业决赛联系人:

刘雅,电话:18911722174。

 

地理赛区赛、地理决赛联系人:

赵岩,电话:13501200312。

 

附件:

1.《赛事疫情防控责任书》

2.《2021年第五届中国职工足球联赛赛区赛合作对接标准与要求》

 

中国企业体育协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