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构建新时代军人荣誉体系成果丰硕
本报讯 记者梁蓬飞、徐雯报道: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之际,“八一勋章”提名人选公示,杜富国、钱七虎、聂海胜3人榜上有名。5年前的7月28日,中央军委举行颁授“八一勋章”和授予荣誉称号仪式,习主席向麦贤得、马伟明、李中华、程开甲等10位英雄模范颁授“八一勋章”和证书。“八一勋章”是由中央军委决定、中央军委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军队最高荣誉,授予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在全国、全军有深远影响的军队人员。
勋劳宜赏,赏当其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将构建新时代军人荣誉体系纳入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建设的“大盘子”统筹设计、一体推进,形成一整套政策法规制度成果,增强了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2021年12月9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按照勋章、荣誉称号、奖励、表彰、纪念章等,区分战时平时、行业领域、人员类别,对军队功勋荣誉表彰体系进行全面重塑,鲜明立起为战、务战、励战导向。《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实施办法》印发全军后,各部队深入开展新时代立功创模活动,持续兴起争当强军先锋、争做英雄模范、争创示范标杆的热潮。
“这是一份莫大的荣誉,我要继续努力,争取年底也获得一枚军功章!”今年6月底,看到战友在半年工作总结表彰中立功受奖,第81集团军某旅战士黄耀波心生羡慕、暗下决心。10年间,他和全军战友见证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政策举措出台,身为军人的荣耀和自豪溢于言表——
从颁发《军队奖励和表彰管理规定》,到印发《构建完善军人荣誉制度体系总体方案》;从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到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组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机构;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设立烈士纪念日,到印发《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从设立军人父母赡养补助、军人配偶荣誉金和军人搬家补助,到推动军人依法优先,建立军人军属司法优先、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这一桩桩一件件,有效适应改革急需、备战急用、官兵急盼,将党和人民的深情厚爱送到全体现役和退役军人的心坎上。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涉及领域广、政策性强,这方面的法规制度一度散落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法律位阶偏低、零散细碎、执行力不强等问题。如今,有了一部全面规范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对军人地位和权益的保障范围、保障内容、保障方式、保障水平作出合理规范,立起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体系的“四梁八柱”,科学回答了谁来保障、保障什么、怎么保障的重大问题。在进一步提升军人职业比较优势的同时,还明确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和公民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特别要求军地各级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依法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一人参军,全家光荣;一次服役,终身受益。10年间,随着新时代军人荣誉体系的建立完善,全民拥军尚武、热血报国的热情日益高涨,广大适龄青年踊跃应征入伍,选择在火热军营挥洒青春、建功立业。今年上半年,多地入伍新兵中大学生占比超过70%,高素质人才正源源不断汇入强军洪流。
高勋殊荣,催人奋进;惠军利兵,枝叶关情。10年间,全军将士深受荣誉鼓舞激励,忠诚维护核心、矢志奋斗强军,竞相战位立功、岗位建功,涌现出“逐梦海天的强军先锋”张超、新时代卫国戍边英雄群体、火箭军“东风第一旅”等一大批模范人物和先进单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磅礴力量、提供战略支撑,交出了一份份优秀答卷。(转自7月22日《解放军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