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二届)中国职工沙滩运动会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程(暂行)

2021-10-21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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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日期、地点

 

2021年12月3日-12月4日

 

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水域,正式比赛时间一天,前一天为体能测试。

 

二、竞赛项目及年龄规定

 

(一)比赛距离 1000米

 

(二)年龄分组 30岁及以下组(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1 - 40岁组(199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 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1 - 50岁组(198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 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参加办法及参赛资格

 

(一)设个人赛和团体赛

 

(二)参赛运动员限参加一个年龄组比赛,各组不得交叉报名、不得越组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参赛时,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同时,还需提交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险时间需包含公开水域比赛期间)。并与赛事承办单位签订《个人参赛免责和防疫承诺书》。

 

(四)报名队伍可以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队伍成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

 

(五)参赛运动员限游泳、铁人三项或现代五项项目专业运动员至少退役4年(含4年)。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际泳联最新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部分内容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发布有关文件。

 

(二)计时以到达终点线或在附近接到结束命令时所需的总时长。比赛成绩计算须精确到百分之一秒,如运动员成绩相同,则以终点裁判判定为准;运动员游过终点线之前,不可以给他们提供援助。

 

(三)在停泊区域设置出发点和终点。用浮标标记赛道,运动员需在浮标和海岸线之间游泳,计时线设在距出发/终点线5米。运动员在水中不得超过30分钟。之后,所有剩余的运动员将被要求离开水域,或者搭乘救护艇离开。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戴色彩鲜艳的泳帽(不可为黑、白、灰色为基色)、不可穿紧身泳衣,只能在规定水域内进行比赛,并在指定的地方抵达终点,比赛名次成绩方为有效。

 

(五)比赛期间,裁判员有权终止身体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运动员继续比赛。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国际泳联最新《公开水域竞赛规则》要求。在竞赛过程中,运动员禁止穿戴一切种类的救生衣、禁止使用泳鳍,运动员的手上不可有任何装备,严禁佩戴手掌、脚蹼等辅助工具,否则比赛成绩无效。

 

(七)为确保比赛安全顺利进行,比赛须安排检查和救生人员。运动员如果有问题或者要退出比赛举手示意,接受援助或搭乘护卫艇会导致取消参赛资格;运动员若在比赛中,出现体力不支等不适应情况,应立即上船停止比赛。

 

(八)如果遇到恶劣天气或大浪,可以顺延、重新安排时间或取消比赛。

 

(九)所有申诉必须要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交书面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退回。

 

五、录取名次

 

各年龄组按照成绩录取前8名并颁发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

 

六、计分办法

 

(一)单项1至8名按10、8、7、6、5、4、3、2分记分。

 

(二)单项9至及以后按1分计分。

 

(三)团体总分计算方法为各队各年龄组得分累计相加。

 

七、裁判员和救生员

 

(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由竞委会选派;

 

(二)救生员由竞委会选派获得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八、资格审查

 

(一)比赛前将参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交大会统一验证上场,不提供身份证者不得参赛。

 

(二)为严肃赛风赛纪,杜绝冒名顶替,参赛运动员资格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参赛资格,以及已获奖项,并对派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三)参赛运动员报名后,将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企业体育协会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一般要求署名反映。对反映的问题,中国企业体育协会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公示对象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或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公示期间结束后,不再受理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

 

(四)如比赛中发生罢赛、违反体育道德等行为,取消已获奖项。

 

九、其他

 

(一)遇到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通过协商解决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于2021(第二届)中国职工沙滩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